一名男子在入職僅6分鐘后身亡,成為了最近的一起工傷案件。據報道,這名男子是前往大連市一家保潔公司應聘保潔員時不慎摔倒受傷,后經搶救無效去世。近日,大連市甘井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了認定工傷的決定,并要求保潔公司承擔100多萬元的工傷費用。

據悉,保潔公司沒有為這名員工交納工傷保險,這也成為了這起案件中的重要問題。如果公司為員工交納了工傷保險,那么這名男子的家屬將會獲得相應的賠償,但是由于公司沒有這樣做,他們將不得不承擔全部的工傷費用。

這起事件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也引發了人們對于用人單位是否應該為員工交納工傷保險的討論。許多人認為,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購買保險,以確保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時能夠得到相應的賠償。但也有人認為,這種做法可能會增加用人單位的負擔,尤其是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
無論如何,這起工傷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工作中的安全問題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同時也應該為他們購買工傷保險。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保障員工的權益,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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