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的表姐遇到了一個情況,在這次確權中,作為獨生女的她想分戶建房,可不知道是否能分戶,如何分戶?針對她這種情況,我們了解一下相關政策。
現在農業戶口是一戶一宅政策,也就是說,不分戶的話一家人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就目前來看,很多希望通過分戶來申請宅基地的一般都與父母同住。
但對于想分戶的那些兒女要滿足這幾個條件,兒女結婚后與父母同戶的可以分戶,年滿18周歲經濟上生活上能獨立的可分戶。具體規定是:
1、結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可申請分戶;
2、離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可申請分戶;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可申請分戶。
這其中有幾項所需要條件:提供書面申請和居民戶口簿以及結婚證或離婚證(包括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還有農村合法住房證明(包括農村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分割的公證書、人民法院對農村房屋分割的判決書)。符合這些政策規定的就可以持相關材料向當地派出所申報。
此外,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是: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能符合上述分戶和宅基地申請條件,則仍需要先去村委會了解清楚才行。如果村委并沒有宅
基地指標,或者當地要求不準建房等情況出現,那符合條件也沒有用處的。
根據“一戶一宅”政策,在農村有很多的“一戶多宅”情況,如果這部分人不進行分戶,只能有一處可以進行土地確權,而其他的則不能。其實,只要滿足以上點,申請分戶,并成功,那么其他的住宅也能完成宅基地的確權!
宅基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一個農村戶口除了歷史遺留有多處宅基地外,很難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了,但按照“一戶一宅”的方針,我國每戶農民都有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
看來,像農村表姐這種和父母同住的這種情況,在分戶后還能夠獲得2塊宅基地,表姐這回不僅放心了,甭提多高興了!
轉載自頭條號:北疆觀察。(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