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山東的一名女子送孩子上輔導班后與情夫開房,被尾隨的丈夫捉奸在床。丈夫陸某稱情夫當場提出給他“補償”,隨后,情夫分三次給陸某轉了2.5萬元。
事后陸某起訴離婚,不料情夫報案,陸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6個月。出獄后,陸某一直堅持申訴,2022年3月淄博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后繼續申訴被淄博市中院駁回。

2023年1月9日,陸某向山東省高院申訴,現已立案。當事人表示,“因為這(判刑)我找不到工作,孩子也受影響。”
望山東高院能夠依據事實真相,給出合理的判罰。
實習編輯:王鑫磊 編審:蔡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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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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