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江西景德鎮一女子在網絡上發布視頻稱,自己在懷孕4個月時被老公家暴毆打。
記者在視頻中看到,一男子用手將一女子頭發狠狠拉住,并用力拽住后,時不時還用腳踢該名女子。其間有老人沖出阻攔,并用手對男子進行拍打,意圖阻攔該男子的施暴行為,但隨后男子再次沖上前對女子動手。據網友猜測視頻中的老人應該是男子的母親,也就是被毆打女子的婆婆。據被家暴女子表示,自己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次被家暴了。目前該女子已經回到娘家,此次事件正等待警方處理。
視頻一經發出,在網絡上引起一片嘩然,話題#女子稱懷孕4個月被老公多次家暴# 以超5000萬的熱度沖上熱搜榜。

“觸目驚心,令人震驚!”不少網友在網絡上發表自己的看法,表達自己的憤怒與態度。記者看到,有網友表示拋開家暴不說,只是毆打他人就屬于故意傷害,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不應該當作家庭糾紛來處理。

也有網友表示,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勸被家暴女子早日離婚。

什么是家暴?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對其家庭成員身體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損害后果的行為,經常性、持續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對于“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只要對家庭成員的精神或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均構成“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家庭暴力行為種類作了列舉式擴充,明確:凍餓以及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均屬于家庭暴力。
一般來講,只要發生家暴行為,就能說明施暴者無法合理控制和處理情緒。因此受害者在第一次遭遇家暴時,就要及時采取措施,向施暴者說“不”。一次次的原諒只會讓暴力愈演愈烈。家暴可能發生在任何家庭。
實際上,一個人是否舉起家暴的拳頭不取決于他的學歷、收入、職業。同時,家暴是不分性別的,男性也可能成為家暴受害者,選擇法律維權不應存在性別之差。
遇到家暴怎么辦?
1.及時報案。受害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如因隔離狀態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自行報案,可由其近親屬代為報案。報案后,應及時前往醫療機構就醫,鑒定傷情。同時,留存受傷照片、現場照片或視頻、醫院診斷證明、傷情報告等相應證據。
2.及時求助。受害者可向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等單位求助。
3.及時申請。受害者還可向受害者居住地、加害人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發生地人民法院提交《人身保護令申請書》和遭受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申請人身保護令,人民法院將結合相關證據材料,依法作出裁定。
4.離婚訴訟。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作為特殊民事程序,人身安全保護令在申請、審查、執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獨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請,有助于快速及時制止家暴。過去五年,人民法院及時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3萬份,對預防和制止家暴發生或者再次發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宣傳普法力度不斷加強的今天,人身安全保護令能為家暴樹起“防火墻”。
記者手記
反對家庭暴力既是法律問題,同時也是全社會需要共同擔負的責任。在任何形式的家暴面前,每個人都不應袖手旁觀,無論是旁觀者還是當事人,勇敢站出來制止,伸出援助之手,對受害者的支持才更加有力,距離消除家庭暴力的目標才會越來越近!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劉永豪 視頻剪輯/制圖 劉永豪 部分素材來源 網絡 新華社 責任編輯 何齊鐵 編輯 劉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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