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就沒有社保也有退休工資啊,事業單位由國家財政支付,企業單位由所在單位支付,后來有社保,企業單位支付給社保,個人也要繳納,設立單位賬戶個人賬戶,每個月繳納進入賬戶,到法定退休年齡再由社保支付,事業單位有雙軌制。
我國退休政策沒有空白,假如沒有社保政策,城鎮職工會繼續執行國家的《勞動保險條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能退休,按規定領取退休金,由原工作單位發放。
沒有社保政策,城鎮職工還是有退休金拿。因為他們的工資低,每年的利潤要提取退休基金,到了退休年齡按工齡發放退休金。
有了社保政策后,單位上不再發放退休金,原提取的退休基金一次性轉入社保賬戶,這就是后來的似同繳費年限。
93年實行社保政策后,全部按新政策多交多得,原來的似同交費年限,僅是過渡時期的用語,實則是單位已經把提取的退休基金,交了社保費用。
九二年以前是沒有繳納社保政策的,城鎮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由所在就職單位,根據有關勞動法規依法辦理退休手讀,按照不同工作年限領取數額不等的退休工資。
假如沒有社保政策,城鄉職工有沒有退休工資?很肯定的告訴你:有。在單位繳納勞保費的人,辦理了退休了手續的一定有退休工資,退休工資是由單位發放。
依據題目說法,假如沒有社保政策,也就是90年代初出臺的社保制度改革前,那么凡屬國企與縣級以上企業單位之間的職工,到齡退休就應由退休前的原單位負責發放其退休工資。
而鄉村從事農業生產工作的人員(農民)由于參加了農保,那么甭管是男女性,其到了一定的法定年齡如男性(滿60周歲)就可享受農保的養老生活補貼,而不應叫退休工資。
假如沒有社保政策,城鄉職工有沒有退休工資?我認為,假如沒有社保政策,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沒有今日所享受的退休養老金,那是肯定無疑的。

提出這樣的無知的問題的人,你是根本就不了解退休制度體系的前提和它的連續性。城市居民為什么要有退休后的養老金,因為他們這些人退休后不能從事工作了,如果沒有了工資收入,他們怎么可能活下去呢?怎么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呢?
建議你們好好學習一下工人的退休制度和社保法的關系,就不會提出這樣無知的問題了。

沒有社保政策,國家也有相應的保障政策的。
我國現行的社保政策是1991年我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逐漸建立起來的,最長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時間距今也就30多年的時間。在此之前國家確實有相應的保障政策,但是不能稱之為社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