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出臺干部激勵政策,強調特別優秀的縣委常委可直接提任縣委書記、縣長。政策的出臺引起廣大網友熱議,就此談談個人理解。

首先合理性一面在于雖然這屬于提拔重用,但是也就提升了一級。一般來說,我們都知道縣委常委是副處級干部,而縣委書記和縣長是正處級(不考慮高兼任經濟開發區等高配情況),所以從副處級升任正處級干部也僅僅升了一級,這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不要小看這一級,已經屬于越級提拔重用了,正常晉升流程大致是先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同時二者在權力上不可同日而語,而且正常情況大多數縣領導都會卡在副處上退休,副處升正處真的太難,畢竟縣長和縣委書記屬于省管干部,任命權在省里,大市只有建議權。

其實政策初衷是對縣委常委們的一個激勵。該政策實行,可以大大縮短官員晉升時間,有利于他們政治前途發展,其中導向激勵作用十分明顯。但還是引起社會熱議,很多人認為福建出臺該政策激勵的是領導干部,和普通公務員或者說絕大多數公務員是沒有關系的,畢竟縣級公務員職位天花板也就是副科級了。

還有很多人對政策能否執行到底,達到預期效果存在質疑。第一“特別優秀”具體的評價標準是什么?會不會還是領導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領導說你不行,行也不行的情況?第二“特別優秀”又有誰來鑒定?會不會出現比關系、拼后臺、看基因的怪相?第三“特別優秀”能不能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和群眾的認可,會不會在公示時出現“見光死”的現象?等等。

干部晉升是十分嚴肅的問題,容不得半點馬虎。干部選撥、考核、晉升必須按照規矩來,如果確實需要突破規矩達到激勵目的,必須要有與之匹配的相關的監督考核制度保駕護航。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真正激勵效果,不至于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大走樣。#今日熱點我來評#
轉載自頭條號:九品差役。(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