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為了不定為互毆,站那讓人打?
你可以選擇報警呀,為什么忍著。所以其實這一次高鐵上女孩被打,她沒有報警而選擇回擊,是很危險的,因為對方有三個大人,根本就打不過,如果不是有東北大哥仗義執言,結果怎樣很難預料。所以遇事一定要冷靜,高鐵有錄像,讓警察解決不好嗎?
別人打你,最好忍著,一還手就是“互毆”。在華夏“正當防衛”只是文件上的一句話,想要得到,太難了!
看看司法部的法律解釋。
不管是高鐵上還是其他地方,任何時候暴力行為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你受到了別人的攻擊,為了自己的安全,請盡快向車站工作人員或警方求助,避免互相毆打導致局面進一步惡化,并給自己和其他人帶來傷害和風險。在處理這種情況時,應先考慮如何保護自己和周圍人的安全,而不是忍氣吞聲或者不計后果地進行還擊。同時,應當秉持著尊重人權、文明禮貌的態度,采取可以維護自身利益并不危害他人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建設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我們應當積極地維護社會安寧,從自己做起,為社會和諧盡一份力。
